事项详情

1.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

2.办理类型

一次办

3.办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开展经营业务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活页册,编辑目录及页码。(附件2、附件3下载)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1下载)。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4下载);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根据鄂注协发[2022]64号文要求,验资报告需在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备案系统”中备案)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一式一份;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5.备注

1、承办机构:人社分局行政审批窗口(光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42号窗口)
2、咨询电话:027-65526016

6.业务编号

7.设定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2013年第19号令)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

8.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9.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需现场勘察)

10.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察)→决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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