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详情

1.事项名称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2.办理类型

一次办

3.办事条件

经东湖高新区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并办理工商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劳动者在武汉地区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在推荐劳动者成功就业的6个月内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600元/人(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费推荐劳动者成功就业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4.申报材料

1、《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用人单位与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 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劳动者成功就业名册》(见附件2);

5、需为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办理单位就业登记(在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单位就业登记,在本区办理的告知书请查看光谷社保公众号-下方业务办理-就业创业政策-第5项-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

5.备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3082办公室劳动综合管理(就业)科
咨询电话:027-63493049

6.业务编号

7.设定主要依据

1、《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5】15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财社【2012】1024号)
3、《关于做好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86号)
4、《关于调整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5、《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31号)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11号)等

8.法定时限

9.承诺时限

10.运行流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免费推荐劳动者成功就业后的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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