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次办
申请对象: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及标准:
2025年1月起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及自考教育)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显示已缴月数为准)的中小微企业。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至个人湖北省内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该补贴仍由单位申报,申报前个人应向银行确认开通了社保卡金融功能。上一年度吸纳、符合政策条件的,申报时间可延期至下一年度的6月30日。
【特别提示】
1、按照鄂人社发[2024]20号文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企业部分由一次性扩岗补助进行发放,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个人部分由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属于劳务派遣(含外包)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劳务派遣许可证、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书等材料,补贴资金拨付到实际用工单位。
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招用时间距离毕业时间不足两年。
1、《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及《被吸纳人员名单》盖公章(A4规格、1式2份,下方附件1链接下载)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就业登记时已提供扫描件的可不再提供)
3、员工实体社保卡复印件1份(湖北省内社保卡)
4、劳务派遣、外包的还需提交劳务派遣许可证、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5、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或学信网验证报告1份
6、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网址1:http://sme.miit.gov.cn/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或查询网址2:https://www.whsme.net.cn/Scale.aspx)【注意】自测时上年度末从业人数应包含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人员
7、申请单位需为吸纳人员办理“单位就业登记”,办理告知书请查看“光谷政务”公众号-社保专区-就业创业政策-第6项-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
办理机构:武汉市人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动综合管理(就业)科
办理地点:光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077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80232(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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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武汉市一次性吸纳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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