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详情

1.事项名称

企业(单位)招用重点群体税收减免对象认定

2.办理类型

一次办

3.办事条件

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的员工,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下两类人员:
(1)脱贫人口;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其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类别需办理失业登记,半年后办理单位就业登记)

4.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需为吸纳人员办理“单位就业登记”,办理告知书请查看“光谷政务”公众号-社保专区-就业创业政策-第5项-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拟留存复印件);
3、《武汉市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认定申请》一式两份(下方附件1下载);
4、企业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历年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拟留存复印件);
5、拟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脱贫人口需提供相关查询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备注

办理机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办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77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27-65527036
监督电话:027-67880228
表格下载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6.业务编号

7.设定主要依据

1、《关于做好享受创业就业税收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8]3号)
2、《关于享受创业就业税收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对象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办[2019]12号)
3、《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317号)
4、《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8.法定时限

9.承诺时限

10.运行流程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