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武汉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24    来源:武汉人社


    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2号),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7月底发放到位。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是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5%。

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2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总体来说,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调整幅度相对较高,养老金水平较高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绝对额相对较高。

调整举例一:李先生,65岁,缴费年限共30年,无特殊身份,2022年12月养老金3000元。本次调整:定额调整增加32元/月,缴费年限挂钩增加30×1.8=54元/月,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3000×1.15%=34.5元/月,每月共增加32+54+34.5=120.5元,调整后每月养老金3120.5元。

调整举例二:张大爷,72岁,缴费年限共35年,2022年12月养老金4000元。本次调整:定额调整增加32元/月,缴费年限挂钩增加35×1.8=63元/月,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4000×1.15%=46元/月,高龄倾斜增加40元/月,每月共增加32+63+46+40=181元,调整后每月养老金4181元。

调整举例三:王大爷,88岁,缴费年限共40年,薪金制身份,1951年参加革命工作,2022年12月养老金5000元。本次调整:定额调整增加32元/月,缴费年限挂钩增加40×1.8=72元/月,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5000×1.15%=57.5元/月,倾斜调整就高一项(薪金制身份)增加25元/月,高龄倾斜增加60元/月,每月共增加32+72+57.5+25+60=246.5元,调整后每月养老金524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