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来源:东湖人社

东湖高新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社部流动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年报统计工作自即日起开展,现请各单位按照如下通知内容尽快进行填报。

一、参与统计的机构范围

(1)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进行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 市、区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填报网址:

https://dczb.mohrss.gov.cn/cydcs/answer?c3RhZ2luZ0lkPTIzNTEmcXVlc3Rpb25uYWlyZUlkPTI0M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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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问题

本次统计表较2024年度报表略有调整,请各机构按要求认真填写。

1.“十一、主要经济指标”栏目的各项单位:万元

 

2.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也需要填报该表,但不涉及经济指标,业务情况仅填写“服务对象情况”“现场招聘会服务”“网络招聘服务”等栏目。

 

3.“网络招聘服务”栏目:填写2025年内,网络招聘服务机构通过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新增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总数和新增收到的劳动者求职简历信息总数。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栏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含“现存档案数量”和“依托档案服务人次”)一律填写为0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该栏可以不为0。

 

5.分支机构:因为系统是按照统一信用代码来填的,如果分支机构有自己独立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话,可以填写;无独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不用填报。

6.没有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统计范围,相关业务数据报0即可。

7.劳务派遣:这是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主要以拿到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者开展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主。如果是拿了双证的话(即同时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可以纳入统计。如果企业取得劳务派遣服务许可,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如遇填报问题,可向“东湖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工作群”反馈,或拨打电话65527952(工作日9-12点、13点30分-17点)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国统制[2025] 10号)

    附件2、2025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机构用户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