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监察举报、投诉须知指南
  •    申请劳动监察举报、投诉须知
  • 办事窗口

    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二楼

  • 受理条件

    1、实际用工地在东湖高新辖区内的用人单位;
    2、两年以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包含: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收取押金、不提供劳动合同、不出具离职证明)等问题。

  • 办理材料

    劳动者投诉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第一大类(一般用人单位违法违规)

    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下载

    1、 举报投诉登记表;
    2、 投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被投诉单位注册登记信息(查询网址:www.gsxt.gov.cn或百度: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系统);
    4、 工作情况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
    (1)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工作证明,工作牌、工作服照片、离职证明等);
    (2) 工资发放凭证(工资表、工资条、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复印件等);
    (3) 考勤记录(考勤表、考勤卡等);
    (4) 辅助证据:其他能证明本人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资料,如工作聊天记录(备注:文字信息能显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包含劳动者工作岗位及工资标准等情况)。

    第二大类(工程建筑领域违法违规)

    附件

    《(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下载

    1、建筑领域举报投诉登记表;
    2、投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投诉单位(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注册登记信息(查询网址:www.gsxt.gov.cn或百度: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系统);
    4、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投诉欠薪时,还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工程项目的全称和地址,项目涉及到的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全称和办公地址,项目部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2)用人单位出具的原始做工记录(如记工单、考勤记录等);
    (3)用人单位或项目部盖章的工资欠条或工资结算单;
    (4)用工合同或协议;
    (5)其他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事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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